12月3日,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定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2014年专利示范企业的通知》浙知发管【2014】34号文获悉,我公司被认定为“2014年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有效期3年。